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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电〔2022〕25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4日  

  

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推动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土地管理和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第一足球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第一足球网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1号)有关要求,现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第一足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把握“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盟需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40100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任务以2009—2019年总量14900亩为基准,2022—2025年计划每年消化任务分别为2700亩、3700亩、4000亩、4500亩;闲置土地以自治区下达任务25200亩为基准,2022—2025年计划每年处置任务分别为5000亩、6100亩、6800亩、7300亩。上述计划目标处置任务,根据自治区每年下达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自治区任务增加,各旗区调增;自治区任务调减,各旗区任务不变),鼓励各旗区提前超额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排查认定。各旗(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工业用地调查数据,结合当前土地报批、供应结果等数据成果,分别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批准时间、规划用途及形成原因,形成统一的排查结果数据台账。

1.批而未供土地。对2009—2019年已审批未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排查认定。

2.闲置土地。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要进行调查认定。

(二)制定处置方案。各旗(区)要在排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逐项梳理土地供应和利用过程中的各类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疑似造成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的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收集印证资料,分析研判形成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依法履行认定程序,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同步启动闲置认定、备案程序。要针对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形成原因,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

(三)消化处置。各旗(区)要认真研究运用好政策依据,主动作为、化解难题,向用地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加快落实消化处置任务。

1.坚持分类施策,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1)具备供应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

对已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要加快进度,限期完成土地供应。

对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应优先纳入招商推介范围,开展集中审批,确保及时高效供应。

对依法批准和征收的政府投资城市公共道路、公园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第一足球网设施用地,可直接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

对不能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和安全隔离带等代征地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其他原因,如:批次地块重叠、坐标偏移、法院查封等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要本着实事求是、“一地一策”的原则,着力消除供地“障碍”因素,加快消化处置。

(2)不具备供应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

针对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原因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要加快“三通一平”的覆盖率,加强“五通一平”的建设力度。对群众补偿安置问题,要严格落实土地征收补偿规定,做好群众工作,达到“净地”条件后抓紧组织供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净地”要求、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可纳入各旗土地储备范围,重新进行交易。

针对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经各旗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在处理好征地补偿事宜后,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申请调整或撤销批文审核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17号)要求开展自查,符合条件的由各旗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3)历史遗留的“未供即用”土地。

对企业擅自“未供即用”的工业、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由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列出清单,梳理情况,明确处置意见,依法依规限期办理供地手续。

2.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

(1)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导致的闲置土地。

对短期内能够动工开发的项目,可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签订补充协议,并重新按规定约定动工、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延长动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对短期内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项目,可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重新开发建设。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对土地使用权人不再开发建设的,可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时再次供应。

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调整造成闲置的,可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他价值和用途相当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置换土地可以按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

(2)其他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

未动工开发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各旗自然资源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土地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各旗自然资源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证书的,直接公告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证书。

因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的,自然资源部门与司法机关等协助执行单位协商处置,待查封解除后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与盟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长效机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扎实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复杂,处置难度相对较大,要充分考虑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同时,把握好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动排查、认定、消化处置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盟行署将适时调度工作进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检查。盟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及时全面掌握全盟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决的态度,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不遗漏,调查认定程序规范、有理有据,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进展缓慢,推进不力,以及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遮遮掩掩、压案不查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落实奖惩措施。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盟自然资源局将按季度对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情况进行监测通报。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旗区,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附件:1.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3.“十四五”期间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分解表



相关附件:阿署办发电〔2022〕25号附件1-3.doc


信息来源: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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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电〔2022〕25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4日  

  

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推动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土地管理和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第一足球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第一足球网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1号)有关要求,现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第一足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充分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把握“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盟需消化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40100亩。其中,批而未供土地任务以2009—2019年总量14900亩为基准,2022—2025年计划每年消化任务分别为2700亩、3700亩、4000亩、4500亩;闲置土地以自治区下达任务25200亩为基准,2022—2025年计划每年处置任务分别为5000亩、6100亩、6800亩、7300亩。上述计划目标处置任务,根据自治区每年下达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自治区任务增加,各旗区调增;自治区任务调减,各旗区任务不变),鼓励各旗区提前超额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排查认定。各旗(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工业用地调查数据,结合当前土地报批、供应结果等数据成果,分别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批准时间、规划用途及形成原因,形成统一的排查结果数据台账。

1.批而未供土地。对2009—2019年已审批未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排查认定。

2.闲置土地。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要进行调查认定。

(二)制定处置方案。各旗(区)要在排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逐项梳理土地供应和利用过程中的各类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疑似造成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的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收集印证资料,分析研判形成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依法履行认定程序,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同步启动闲置认定、备案程序。要针对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形成原因,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

(三)消化处置。各旗(区)要认真研究运用好政策依据,主动作为、化解难题,向用地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加快落实消化处置任务。

1.坚持分类施策,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1)具备供应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

对已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要加快进度,限期完成土地供应。

对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应优先纳入招商推介范围,开展集中审批,确保及时高效供应。

对依法批准和征收的政府投资城市公共道路、公园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第一足球网设施用地,可直接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

对不能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和安全隔离带等代征地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其他原因,如:批次地块重叠、坐标偏移、法院查封等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要本着实事求是、“一地一策”的原则,着力消除供地“障碍”因素,加快消化处置。

(2)不具备供应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

针对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原因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要加快“三通一平”的覆盖率,加强“五通一平”的建设力度。对群众补偿安置问题,要严格落实土地征收补偿规定,做好群众工作,达到“净地”条件后抓紧组织供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净地”要求、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可纳入各旗土地储备范围,重新进行交易。

针对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经各旗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在处理好征地补偿事宜后,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申请调整或撤销批文审核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17号)要求开展自查,符合条件的由各旗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3)历史遗留的“未供即用”土地。

对企业擅自“未供即用”的工业、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由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列出清单,梳理情况,明确处置意见,依法依规限期办理供地手续。

2.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

(1)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导致的闲置土地。

对短期内能够动工开发的项目,可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签订补充协议,并重新按规定约定动工、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延长动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对短期内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项目,可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重新开发建设。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对土地使用权人不再开发建设的,可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时再次供应。

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调整造成闲置的,可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他价值和用途相当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置换土地可以按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

(2)其他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

未动工开发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各旗自然资源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土地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各旗自然资源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证书的,直接公告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证书。

因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的,自然资源部门与司法机关等协助执行单位协商处置,待查封解除后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与盟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长效机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扎实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复杂,处置难度相对较大,要充分考虑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同时,把握好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动排查、认定、消化处置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盟行署将适时调度工作进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检查。盟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及时全面掌握全盟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决的态度,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不遗漏,调查认定程序规范、有理有据,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进展缓慢,推进不力,以及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遮遮掩掩、压案不查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落实奖惩措施。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盟自然资源局将按季度对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情况进行监测通报。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旗区,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附件:1.第一足球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3.“十四五”期间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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