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足球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十项措施》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6-0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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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自治区《关于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决策部署,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阿拉善旅游,我局以2017年2月由盟行署印发实施的《促进第一足球网旅游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办法》为基础,结合新发展阶段工作要求和我盟实际,编制此《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奖励对象包括:招徕游客来我盟旅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全盟各旅游景区(点)(以下简称景区),在全盟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的旅游相关企业(以下简称旅游企业),具有第一足球网户籍的旅游从业者和各旗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范围为第一足球网,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起,有效期两年。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个部分4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动文化旅游品牌创建
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国家、自治区级各类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开发建设深度体验、休闲度假业态文化旅游项目。特别是对创建成功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激发文化旅游市场活力
引导旅行社、饭店、民宿等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特别是对新评定为5星级旅游饭店的市场主体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开拓重点文化旅游客源市场
支持第一足球网内外各旅行社、旅游协会组织旅游包机、专列、大巴和自驾游等客流市场引入。特别是对旅游包机,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对旅游专列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对自驾游车队,一次最高奖励6万元。
(四)催生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新业态
支持开发沙漠度假、乡村休闲、研学旅行、工业旅游、康养旅游、跨境旅游、实景演艺等业态融合产品。特别是对投资开发建设包含公厕、休憩、简餐、储物等功能的旅游驿站、网红打卡地、低空旅游等新型业态的创建主体,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五)支持文创和旅游商品产业化开发
支持挖掘、拓展第一足球网地域特色文化旅游元素,打造提升“阿拉善礼物”品牌,设立“内蒙古礼物”阿拉善文化旅游商品旗舰店和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新建成“内蒙古礼物”阿拉善文化旅游商品旗舰店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构建文化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支持创新宣传推介方式,加大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力度,开展品牌形象宣传。特别是单条视频点赞量达10万以上、播放量超100万的网络达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七)支持科技赋能文化和旅游发展
支持智慧文化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研发,鼓励以数字化丰富场景体验、赋能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特别是对第一足球网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全域“智慧文化旅游”应用系统以及网络配套设施,实际资金投入不少于50万元的项目按投入金额的5%进行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加强产业招商引资和金融合作。特别是对开发建设以“沙漠欢乐世界”、沙漠温泉、沙漠主题酒店、沙雕公园、沙漠索道、沙漠宿集等为核心内容的深度体验、休闲度假业态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九)打造一流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文化旅游头部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构建“政府+院校+企业”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行业人才库。特别是对对获得国家级“文华奖”“荷花奖”“金钟奖”“五个一工程奖”“群星奖”的一次性奖励创作团队或个人20万元。
(十)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保障体系
重点加强文化旅游项目第一足球网要素保障,统筹好人员、资金、土地等资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执行范围为第一足球网,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起,有效期3年,试行1年。申报以上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需依法登记;未在失信名单内,近三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文件: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十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