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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阿署发〔2024〕9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

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

《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23日


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


为深入贯彻第一足球网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普惠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2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推动民营企业精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精准落实地方政策。精准落实第一足球网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二是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惠民惠企相关政策,梳理免申即享政策,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红利。对税收减免、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民政、电力等多项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并对已有惠民惠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加强宣传推广,研究探索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或专门开发业务系统,针对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精准推送,让市场主体享受政策更加便利。

4.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检查。打击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家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企业,使企业真正受益。加大涉企收费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帮助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时关注政策、了解政策、学习政策,不断提升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警惕性。

(三)强化企业用地供给

5.严格执行国家各类产业用地政策,采取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标准的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相关政策执行,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四)强化企业用能保障

6.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加强企业用能管理,鼓励大规模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把阿拉善建设成为“先进高载能低排放产业集中区”,打造全国重要的“绿电成本洼地、绿能经济高地”。

7.按照自治区6类市场化新能源政策,积极协调对接工业园区用能较大的企业,协助企业开展新能源+工业场景应用项目申报,逐步提高工业企业绿能替代比例,加速推动工业园区低碳化发展。

二、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五)提高企业融资质效

8.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通过定期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项目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9.对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首次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以及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资金的企业,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给予募集资金0.5%的补贴资金。

(六)强化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10.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融资担保费率平均降至1%以下(含1%)。

11.支持金融投资公司通过申请、投资、收购、合作、设立金融主体等方式丰富金融服务产品种类,不断壮大“金融+”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助保贷”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担保额超过7000万元和发放“助保贷”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财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稳步提升金融企业资金、担保实力,加大金融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力度,以提升担保额度,强化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七)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12.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平台和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限时督办和反馈投诉事项。健全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盟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涉企合同规范化管理,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企业款项,审计部门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拖欠账款信用监督惩戒机制,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强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行为监督问责,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拖欠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对瞒报漏报、清偿不力、恶意拖欠等账款案例依法予以曝光。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13.落实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建立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

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九)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4.支持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围绕第一足球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战略需求,择优择需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及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盟级企业研发中心、农牧业科技园区及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资金均用于开展研发活动。

(十)鼓励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15.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环评成果共享。对产业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在有效时间内的,项目环评文件可以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相关评价内容,同时可共享引用区域环评评估成果。

(十一)鼓励特色中小企业发展

16.推进“个转企”培育工作,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对首次“个转企”稳定经营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十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7.健全涉企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受立案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即:对报案人上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投诉举报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对于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类上门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案必查。对涉企类案件办理的全流程进行监督。开展打击侵害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专项行动。

18.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督促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盟司法局)

(十三)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9.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助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集约集成、便捷高效。强化对全盟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发挥重大项目服务平台作用,围绕投资项目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产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服务,推动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拓展政务服务增值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助企纾困”窗口,收集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协调机制,积极推动解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五、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十四)强化人才和用工保障

20.落实突出贡献专家人才、优秀企业家及工程师惠才服务举措。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突出贡献专家人才、优秀企业家及工程师发放“阿拉善惠才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科研服务等20余项优惠服务,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1.贯彻执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2.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3.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推出“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第一足球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19%下调为16%。

2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5.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6.支持入驻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在孵企业用工留人,对带动就业质量好、人员留用率高的在孵企业,可按每新增1人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7.发放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8.建立政企引才共享平台,定期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为企业提供引才支持。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引才奖补资金;对新引进的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国内外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可“一事一议”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可在自治区支持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对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自治区补助基础上额外给予3000元/人/月生活补助(补助期限2年)。对在盟外设立“人才飞地”的,可“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支持。

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29.各旗(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惠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联和商业协会要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环境。

(十六)强化政策落实

30.各旗(区)、各部门制定涉企政策、行业规划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七)营造良好氛围

31.各旗(区)、各部门要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精准宣传和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此前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信息来源: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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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阿署发〔2024〕9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

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

《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23日


第一足球网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措施


为深入贯彻第一足球网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普惠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2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推动民营企业精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精准落实地方政策。精准落实第一足球网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二是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惠民惠企相关政策,梳理免申即享政策,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红利。对税收减免、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民政、电力等多项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并对已有惠民惠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加强宣传推广,研究探索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或专门开发业务系统,针对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精准推送,让市场主体享受政策更加便利。

4.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检查。打击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家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企业,使企业真正受益。加大涉企收费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帮助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时关注政策、了解政策、学习政策,不断提升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警惕性。

(三)强化企业用地供给

5.严格执行国家各类产业用地政策,采取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标准的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相关政策执行,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四)强化企业用能保障

6.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加强企业用能管理,鼓励大规模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把阿拉善建设成为“先进高载能低排放产业集中区”,打造全国重要的“绿电成本洼地、绿能经济高地”。

7.按照自治区6类市场化新能源政策,积极协调对接工业园区用能较大的企业,协助企业开展新能源+工业场景应用项目申报,逐步提高工业企业绿能替代比例,加速推动工业园区低碳化发展。

二、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五)提高企业融资质效

8.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通过定期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项目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9.对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首次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以及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资金的企业,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给予募集资金0.5%的补贴资金。

(六)强化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10.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融资担保费率平均降至1%以下(含1%)。

11.支持金融投资公司通过申请、投资、收购、合作、设立金融主体等方式丰富金融服务产品种类,不断壮大“金融+”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助保贷”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担保额超过7000万元和发放“助保贷”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财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稳步提升金融企业资金、担保实力,加大金融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力度,以提升担保额度,强化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七)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12.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平台和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限时督办和反馈投诉事项。健全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盟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涉企合同规范化管理,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企业款项,审计部门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拖欠账款信用监督惩戒机制,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强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行为监督问责,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拖欠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对瞒报漏报、清偿不力、恶意拖欠等账款案例依法予以曝光。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13.落实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建立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

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九)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4.支持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围绕第一足球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战略需求,择优择需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及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盟级企业研发中心、农牧业科技园区及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资金均用于开展研发活动。

(十)鼓励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15.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环评成果共享。对产业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在有效时间内的,项目环评文件可以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相关评价内容,同时可共享引用区域环评评估成果。

(十一)鼓励特色中小企业发展

16.推进“个转企”培育工作,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对首次“个转企”稳定经营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十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7.健全涉企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受立案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即:对报案人上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投诉举报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对于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类上门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案必查。对涉企类案件办理的全流程进行监督。开展打击侵害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专项行动。

18.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督促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盟司法局)

(十三)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9.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助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集约集成、便捷高效。强化对全盟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发挥重大项目服务平台作用,围绕投资项目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产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服务,推动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拓展政务服务增值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助企纾困”窗口,收集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协调机制,积极推动解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五、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十四)强化人才和用工保障

20.落实突出贡献专家人才、优秀企业家及工程师惠才服务举措。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突出贡献专家人才、优秀企业家及工程师发放“阿拉善惠才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科研服务等20余项优惠服务,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1.贯彻执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2.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3.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推出“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第一足球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19%下调为16%。

2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5.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6.支持入驻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在孵企业用工留人,对带动就业质量好、人员留用率高的在孵企业,可按每新增1人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7.发放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8.建立政企引才共享平台,定期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为企业提供引才支持。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引才奖补资金;对新引进的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国内外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可“一事一议”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可在自治区支持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对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自治区补助基础上额外给予3000元/人/月生活补助(补助期限2年)。对在盟外设立“人才飞地”的,可“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支持。

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29.各旗(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惠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商联和商业协会要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环境。

(十六)强化政策落实

30.各旗(区)、各部门制定涉企政策、行业规划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十七)营造良好氛围

31.各旗(区)、各部门要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精准宣传和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此前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