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0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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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署办发〔2024〕16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9日
第一足球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落实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增强阿拉善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实力的重大举措。根据《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为全面做好第一足球网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第一足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创建为民、为民创卫”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分级负责、全民共建、社会监督”为原则,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城市向着市容整洁、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目标不断迈进,争取我盟在2025年—2027年周期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结合实际,举全盟之力,于2024年4月启动创建工作,着力攻难点、抓重点、创亮点,全方位提高和推动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到2027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建立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实力。
三、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能职责
盟行署成立由盟长任组长,各副盟长任副组长,各旗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以分管副盟长担任主任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
组 长:白海林 盟委副书记、盟长
副组长:孟 和 盟委委员、副盟长
张晓峰 盟委委员、副盟长
张宝成 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刘志强 盟委委员、阿左旗旗委书记
包 野 副盟长
刘 德 副盟长
刘冲霄 副盟长、阿右旗旗委书记
刘德翠 副盟长
成 员:王多富 盟行署秘书长
李天龙 盟行署副秘书长
郭伙军 盟行署副秘书长
陶丰国 盟行署副秘书长
常晓斌 盟行署副秘书长
王志春 盟行署副秘书长
甄学泓 盟行署办二级调研员
武佳元 盟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柱芳 盟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曾令光 盟卫健委主任
焦文军 盟住建局局长
王 兵 盟生态环境局局长
姜庆继 盟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颖尊 盟教体局局长
特木其勒图 盟公安局副局长
李曙华 盟财政局局长
王以海 盟交通局局长
孟克吉雅 盟农牧局局长
罗晓春 盟水务局局长
罗志伟 盟市场监管局局长
娜仁图雅 盟文旅广电局局长
李祎霞 盟商务局局长
图布新 盟林草局局长
宋晓家 盟民政局局长
姚玉山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侍国元 盟医保局局长
张晶文 盟人社局局长
徐 靖 盟统计局局长
魏国庆 盟应急管理局局长
严 枫 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岳文明 盟烟草专卖局局长
乌 兰 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莫日根 盟工会常务副主席
胡敖云 团盟委书记
阿拉腾其木格 盟妇联主席
孟 克 盟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马克锋 阿拉善融媒体中心主任
巴根那 阿左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姜冰洁 阿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布 和 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策克口岸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田学明 阿拉善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修瑜 孪井滩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孟 和 盟委委员、副盟长
副 组 长:刘德翠 副盟长
成 员:陶丰国 盟行署副秘书长
曾令光 盟卫健委主任
乌力吉莫日根 盟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李 健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玉红 盟财政局副局长
李红霞 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邱志芳 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远 盟卫健委副主任
阿 莉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盟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曾令光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出台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1)印发贯彻《意见》《规划纲要》文件,落实相关工作。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健康阿拉善及爱国卫生(创卫)工作。政府制定创建或巩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等制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国家卫生城市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人,深入一线调研,统筹解决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社区(嘎查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创卫)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盟行署办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近三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有爱国卫生或卫生城市(县)创建等工作内容,内容完整、层次清晰、任务明确(查看政府网站)
牵头部门:盟行署办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制定爱国卫生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好,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起到积极向好作用。
牵头部门:盟行署办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制定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如“十四五”规划,应有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内容,结构完整、层次清晰、任务明确。
牵头部门:盟发展改革委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5)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牵头部门:盟行署办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苏木镇)、社区(嘎查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盟委社会工作部、财政局
责任部门:盟爱卫会各成员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鼓励辖区范围内的旗和苏木镇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单位: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5.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牵头部门:盟行署办
责任部门:盟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6.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坚持预防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组织层级,科学划分单元,合理配置各类应急服务设施,落实差异化、精准化的应急管控措施,实现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运行保障和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的整体提升。城市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公共建筑依法可临时被征用,作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新建体育场(馆)、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转换等需求。
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盟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卫健委(爱卫办)、教体局、文旅广电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7.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1)充分利用来电、12345热线等模式,畅通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渠道,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建议。对受理的每一起建议和投诉,严格执行办理时限和反馈时限,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牵头部门: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广泛了解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群众对辖区内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营造浓厚的创建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在城市显著位置、主要道路、社区、农贸市场、车站等窗口单位等处随机查看宣传氛围,群众知晓率高。在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县)标识。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
组 长:刘德翠 副盟长
副 组 长:陶丰国 盟行署副秘书长
武佳元 盟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曾令光 盟卫健委主任
成 员:关瑞宁 盟教体局副局长
李振森 盟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杨 薇 盟交通局副局长
李祎军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 娟 盟住建局副局长
董 兵 盟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马克锋 阿拉善融媒体中心主任
宾德力雅 盟卫健委副主任
阿 莉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办公室设在盟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曾令光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8.健全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三年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需≥23%。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具有健康教育内容。行业部门组织行业内单位、监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交通局、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9.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和传播机制,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主要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播放。结合创卫、健康素养提升、热点健康问题等,制作、播放的健康公益节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对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要组织专家及时澄清纠正。
牵头部门:盟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拉善融媒体中心,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0.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技能,增强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把健康教育作为校医和保健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盟教体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1.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旗区、健康苏木镇和健康嘎查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建有全民健身场地的社区比例达到100%。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第一足球网体系,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牵头部门:盟教体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3.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1)媒体及社会各单位控烟宣传。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宣传工作,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控烟立法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烟草(含传统卷烟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下同)危害和控烟技能宣传。疾控、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在日常健康教育活动中,把烟草控制作为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委宣传部、烟草专卖局、盟直各相关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无烟草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交通局、教体局、烟草专卖局等盟直相关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禁烟标识。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刘冲霄 副盟长、阿右旗旗委书记
副 组 长:李天龙 盟行署副秘书长
焦文军 盟住建局局长
李祎霞 盟商务局局长
罗志伟 盟市场监管局局长
巴根那 阿左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成 员:王 斌 盟住建局副局长
罗雪芳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铎 盟商务局副局长
黄志本 盟水务局副局长
王晓东 盟林草局副局长
墨孟军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红霞 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康建军 盟农牧局副局长
杨 薇 盟交通局副局长
赵红霞 盟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郝 龙 盟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长
李新远 盟卫健委副主任
连世武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容环境卫生组办公室设在盟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焦文军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4.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窨井盖完好率≥98%。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机械化清扫作业≥80%,主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水务局、林草局、农牧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5.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6.加强绿化工作,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地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建立城市绿化管制制度。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强化绿地管理,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7.再生资源回收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100%;统筹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
牵头部门:盟商务局、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8.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升。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19.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0.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机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爱卫办)、文旅广电局、商务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1.城区内无旱厕。粪便规范收运处理,化粪池等粪便设施运行规范、安全。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2.建成区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牵头部门:盟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农牧局、住建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3.市场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4.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禁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环保、可降解购物袋。
牵头部门:盟商务局、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5.建成区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1)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集贸、花鸟宠物及动物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和销售者禁止非法买卖和宰杀或代杀野生动物;城区内无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无禁用的猎捕工具广告或为禁用猎捕工具提供交易的服务,无非法交易、宰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盟林草局、农牧局、公安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6.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直各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四)生态环境组
组 长:刘 德 副盟长
副 组 长:常晓斌 盟行署副秘书长
王 兵 盟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王 斌 盟住建局副局长
狄海兵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薇 盟交通局副局长
李希荣 盟农牧局副局长
张永明 盟水务局副局长
李晓华 盟卫健委副主任、疾控局局长
张延让 盟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边文忠 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 伟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生态环境组办公室设在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兵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27.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8.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废气管控、移动源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管控措施到位,各类废气达标排放。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盟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农牧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9.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0.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盟住建局、公安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1.禁鸣措施落实良好。
牵头部门:盟公安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2.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3.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五) 重点场所卫生组
组 长:刘德翠 副盟长
副 组 长:陶丰国 盟行署副秘书长
曾令光 盟卫健委主任
成 员:关瑞宁 盟教体局副局长
罗雪芳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晓华 盟卫健委副主任、疾控局局长
李 洁 盟疾控中心主任
阿 莉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重点场所卫生组办公室设在盟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曾令光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34.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旅客列车车厢、飞机客舱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5.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总体近视率力争在上一年基础上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牵头部门:盟教体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市场监管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6.及时申报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
组 长:张晓峰 盟委委员、副盟长
副 组 长:甄学泓 盟行署办二级调研员
罗志伟 盟市场监管局局长
焦文军 盟住建局局长
成 员:罗雪芳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斌 盟住建局副局长
王 铎 盟商务局副局长
付迎红 盟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
王晓东 盟林草局副局长
康建军 盟农牧局副局长
李建忠 盟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连世武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食品安全组办公室设在盟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志伟同志担任;生活饮用水安全组办公室设在盟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焦文军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37.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9.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盟商务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0.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盟公安局、林草局、农牧局,阿左旗人民政府、
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
组 长:刘德翠 副盟长
副 组 长:陶丰国 盟行署副秘书长
曾令光 盟卫健委主任
成 员:高义俊 盟妇联副主席
周雷文 盟民政局副局长
罗雪芳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南国江 盟红十字会副会长
包 军 盟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郭雨春 盟水务局副局长
王 斌 盟住建局副局长
杨 薇 盟交通局副局长
李祎军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晓华 盟卫健委副主任、疾控局局长
李 洁 盟疾控中心主任
阿 莉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办公室设在盟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曾令光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42.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3.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妇联、民政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4.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6.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将AED纳入急救设备配置标准;多数交通枢纽、重点场所配置AED;AED标识醒目、说明清晰,可正常使用。
牵头部门:盟红十字会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7.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初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面向公众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8.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近3年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公安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9.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1)开展病媒控制评估,每年开展统一防治活动不少于两次。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治咨询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开展蚊蝇孳生地调查,并建立台账。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2)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有效。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水务局,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3)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农贸市场生鲜摊点及其附近污水道等管理到位,定期对垃圾容器底部的陈旧性垃圾彻底清理,无蝇类孳生;楼栋垃圾通道封闭;厕所、垃圾运输车辆等管理良好,无蝇类孳生;社区、公共绿地等外环境散在的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等清理及时,无蝇类孳生。
牵头部门:盟住建局、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4)定期开展重点行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的侵害调查,掌握辖区内重点场所病媒生物的侵害、危害状况,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频次≥1次/年。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交通局、发改委、盟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5)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6)餐饮店、食品店、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商场、超市、早夜市、农贸市场的食品摊位等,应建立完善的防蝇设施。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盟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7)开展蚊、蝇、鼠、蟑等密度监测和抗药性监测。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8)掌握鼠、蟑、蚊、蝇密度变化。
牵头部门:盟卫健委(爱卫办)
责任部门:盟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商务局、盟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阿左旗人民政府、阿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阿拉善高新区管委会、孪井滩示范区管委会、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
(八)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宝成 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武佳元 盟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潘 娟 盟住建局副局长
李祎军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薇 盟交通局副局长
马克锋 阿拉善融媒体中心
李新远 盟卫健委副主任
连世武 阿左旗副旗长
叶斌玉 阿右旗副旗长
叶玉霞 额济纳旗副旗长
张 炜 乌兰布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战利 孪井滩示范区副主任
阿拉腾巴根 策克口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盟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武佳元同志担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充分利用各级融媒体,以及在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开展创建阶段(2024年4月—2026年6月)。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制定印发创建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对标对表《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开展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评估阶段(2026年7月—2027年3月)。组织开展线上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和自评,并邀请自治区专家组开展现场初评,逐条梳理问题、查找差距,建立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攻坚整治,完成存在问题整改,迎接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7年4月—12月底)。迎接国家专家组择期对我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展现场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分级负责、全民共建、社会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统筹规划、齐抓共管、上下一心。各旗(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安排部署,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各旗(区)要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凝聚力量,齐心协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特别是巴彦浩特镇作为第一足球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要建成区,阿左旗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金投入,将创卫和巩固工作经费列入盟级财政预算。各旗(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多方位提供保障,足额安排创卫专项工作经费,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努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盟行署将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各旗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创卫工作问责制,对创建不力、措施不实、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效果不佳,不按时按量完成或影响创卫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掌握创建要义。全盟各级融媒体要开设创建专栏,及时报道创卫工作情况。电视台要发挥好“曝光台”作用,及时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驻巴彦浩特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灯杆、大牌、候车亭、橱窗、宣传栏、知识手册、环保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