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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发〔2024〕21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

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8日


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内政发〔2024〕12号)要求,结合第一足球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第一足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一足球网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打造五大基地、实施七大工程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统筹推进、整体协同,坚持改革引领、应用驱动,坚持数据赋能、提质增效,坚持制度保障、安全可控,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2562”总体架构,建设完善网络算力、智能中枢2层数字底座,构建 “一屏统览、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通服”5大支撑平台,规划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6大应用领域,打造“善愉办”和“善愉政”2个统一应用端。

到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数字底座共性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充分共享融合,有效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应用,数字政府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运维运营和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管理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第一足球网普惠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在服务全盟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建设,在促进全盟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1. 加强经济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依托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全盟人口、就业、产业、投资、消费、贸易、园区、口岸等经济领域关键数据的整合治理,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水平,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盟发改委、政数局,责任部门:盟公安局、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6月)

加快推动“智慧口岸”“智慧园区”“智慧物流”以及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商务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应用,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盟商务局、工信局、交通局、财政局、国资委、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 提升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化数字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广泛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企业信用风险数据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数据的有机融合,强化第一足球网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全面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建筑领域、能源领域等行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和数字化监管水平。(责任部门:盟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司法局、住建局、能源局、政数局等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和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数据、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盟发改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升级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指挥系统、电梯安全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和其他市场监管决策支持类应用,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市场主体、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业务,加强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数字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责任部门:盟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等盟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 提高盟域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全盟“互联网+信访”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牵头部门:盟司法局、信访局,责任部门:盟委政法委、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持续拓展“雪亮工程”“智慧边防”等应用场景,融合相关系统数据,深化综治融合平台应用,健全优化社会事件感知发现、数据共享、协同处置、吹哨报到、考核监督的协同化业务办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监管和服务,化解重点领域治理难题和社会矛盾风险。(牵头部门:盟委政法委、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委社工部、盟外事办、信访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推进全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动态感知、精准预警、在线监管、快速处置。(牵头部门:盟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加快推进基层“根数据库”建设及全区“一表通”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基层数据资源综合采集、一表通用、多方共享,切实为基层减负。(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加快建设“善心圆”智慧网格社区平台,整合全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建设“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事件的三降一升。(牵头部门:盟委政法委、社工部,责任部门:盟法院、信访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 建设“善愉办”移动端应用程序,打造全盟统一服务入口,集成政务服务、第一足球网、便民服务等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实现服务“一站汇聚、一键可达”。(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智慧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好办快办易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重点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推动业务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建设内容落地见效。(牵头部门:盟政数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卫健委、教体局、人社局、残联,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6. 推动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归尽归、标准统一”的原则,实现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拓宽应用领域,持续推行“免证办”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 提升“蒙速办”移动端服务能力。拓展“蒙速办”移动端阿拉善分厅应用覆盖范围,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和服务渠道,绘制全盟政务服务全景图,洞察各级政务服务态势,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开发升级相关应用程序,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完备度、便捷度、成熟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 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通达”。通过12345热线高效受理企业群众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诉求,强化主动治理,把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发现在前、解决在前,推动12345热线从“话务中心”向“数据中心”转变,着力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便民服务热线。(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9. 提升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能力。推进基本第一足球网数字化,积极探索“多卡合一”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加强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康、就业、社保、医保、救助、养老、退役军人、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国防动员、工程招投标、向北开放等数字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加强特殊群体服务供给,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责任部门:盟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广电局、交通局、商务局、政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0. 构建全盟“一网统管”体系。系统梳理相关部门、企业职能,优化管理流程,形成标准统一的盟、旗(区)“一网统管”事项,通过数据融合、分析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集统一分拨调度、全过程监督引导、处置综合评价、预案管理、资源调配等于一体的日常闭环管理和应急联动指挥机制。根据自治区“一网统管”建设规范,建设全盟“一网统管”平台,与自治区“一网统管”平台进行对接。(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盟住建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创新,深化各地区各部门“一网统管”应用专题建设,提升辅助决策能力。(牵头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1. 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基础数据服务能力,实现污染源企业、第三方监测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在线动态管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平。(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2. 提升自然资源开发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督系统,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水平。加强森林草原碳汇监测系统和林长制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提升全区林长制业务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检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加强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数字化交易平台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建设水环境动态数据库与水域污染监管信息管理平台,以黄河、黑河等水域为重点,加强对全盟水资源监测预警分析。(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3. 提升交通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域交通态势“一网统管”,汇聚交通服务数据资源,强化监测预警感知建设,促进全域交通基础设施整体态势感知,打造基于流量、警情、拥堵、事故、违法的多维度态势感知体系,为交通组织、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等全方位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牵头部门:盟交通局、公安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 提升森林防火数字化水平。提高全盟森林防火数字化水平,提升林草生态感知能力,建设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和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完善全盟森林防火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盟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提供定量、高效、精准的智能化服务。(牵头部门:盟林草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5. 提升一体化行政执行能力。建设“善愉政”移动端应用程序,统一政府内部管理应用入口,集成现有各类应用,新建应用模块全部基于“善愉政”开发,实现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实时在线、一键通达、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蒙政通”全区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和电子政务内网OA第一足球网平台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构建全盟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牵头部门:盟行署办、盟委保密机要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6. 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水平。建设全盟数字档案管理平台、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数字档案服务平台。强化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推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政务服务等领域业务流程、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开发电子文件归档功能,推进电子发票、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牵头部门:盟档案史志馆,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7. 提升行政监督水平。强化“互联网+督查”应用模式,加快推动第一足球网政务效能督办平台应用,融合利用行政权力运行和督查过程中产生沉淀的数据,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预警等应用场景,有效破解政府运行“三多三少三慢”和工作作风“慢、粗、虚”等难题。(牵头部门:盟行署办、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8. 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完善全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辅助监测技术,加强信息发布事前校验、事后纠错。(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部门:盟委保密机要局、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 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积极构建全盟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政数局、融媒体中心,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0. 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统一知识问答库,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制度

21. 建立数字政府项目管理机制。出台《第一足球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决策、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统筹盟、旗(区)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强化对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规范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明确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统筹、财政部门保障运维经费、业务部门推广使用的运维职责范围,推行运维资金“扎口”管理,建立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运维服务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财政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2.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和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总结全盟数字政府建设经验成果,上升固化为相关制度规范。(牵头部门:盟司法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3. 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根据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结合实际需要,探索本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为全盟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提供标准化保障。(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 完善审管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审批监管协同制度,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综合监管能力。(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25. 落实数据管理责任。各级政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管理,各旗(区)、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采集、治理、校核、更新、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管理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 强化政务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提供政务数据服务门户、数据目录、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供需对接、数据治理、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服务功能,对接自治区政务大数据平台,畅通国建、区建系统数据回流和数据直达通道。建设标准统一的人口、法人、经济治理、公共信用信息、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六大基础数据库,按照“一应用一数仓”要求,建设各类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数据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7. 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各级政务数据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数据的数量、质量以及更新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清单目录管理机制。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管理和更新机制,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清单化管理。(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9. 提升数据共享水平。充分利用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受理共享申请并提供服务,形成覆盖盟、旗(区)两级的全盟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动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数据按需共享。(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依托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盟级自建系统数据向上汇聚和自治区部门垂建系统数据向下回流,形成数据流转处置闭环。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提高数据共享实效。(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 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能力。加快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全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编制全盟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目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1. 推进数据融合应用。落实自治区关于公共数据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公共数据依法依规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平台支撑能力

32. 完善全盟政务云平台体系。整合各级各类政务云资源,扩展升级多元异构算力、分布式存储、信创环境、本地数据和系统灾备等云服务,提升云资源统一纳管和弹性调度能力,满足基于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系统开发需求以及软硬件自主可控和数据安全要求。(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各旗(区)、各部门自建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新建业务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原则上各旗(区)、各部门不再新建机房、不单独采购硬件和基础软件,不再安排相关建设运维资金,原有自建机房撤销或作为网络设备间使用。(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财政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3. 完善政务云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云资源统筹建设和分级使用、云资源动态调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云服务质量考核等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政务云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云服务质量和云资源使用效率。(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4. 构建集约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优化电子政务外网架构,规范互联网出口,分离终端用户上网和业务应用出口。建设全盟电子政务外网网管平台,实现对各级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统一监测,完成与自治区网管平台对接。按需扩大电子政务外网骨干带宽、增加相关设施设备,提高政务视频资源共享应用和融合通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IPv6应用整体部署,制定政务外网IPv6推广应用计划,加快IPv4、IPv6双栈应用,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带宽弹性调整等试点应用。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各级政务部门横向全面覆盖,按需接入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银保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专网、VPN、移动通信网络等灵活接入方式向基层末端延伸。建设盟级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域名系统,完成与自治区公共域名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区业务系统的域名访问。(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5. 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按照网络互通、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安全可管的原则,以实际业务应用为牵引,推进各类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或融合互通,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全面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6. 加强数字化共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设技术中台,构建集成AI算法、城市信息模型、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图像识别解析、融合通信、区块链等功能的应用支撑平台以及微服务、低代码开发等PaaS平台服务,提升视图智能分析、语音识别、智能问答、信息快速传递、突发事件决策、信息溯源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应用系统设计、开发、运维效率,降低开发成本。建设时空信息中台,整合各类时空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时空数据管理服务引擎,为智慧城市、一网统管以及城市管理、环保、水利、气象、农牧、交通等行业应用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支撑,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时空信息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强数字化共性支撑平台应用。推进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档案资源、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统一公共支付、信用信息第一足球网、空间地理信息、电子印章等全区统建的共性应用支撑平台与各部门自建系统按需对接,提高系统集约化建设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加强安全保障

37.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8.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公共数据被篡改、泄露和滥用。落实国家《规范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9. 落实国家涉密系统分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大对涉密网络和涉密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密系统分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牵头部门:盟委保密机要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 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牵头部门:盟公安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 构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情报共享和应急联动,加强互联网出口、Web应用安全监测。建设完善政务云安全资源池,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云内部各应用系统安全策略、访问权限,加强边界安全防护,限制非正常跨域访问,建设非法外联监测平台,限制违规外联,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同治理能力。基于国密算法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满足政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北斗卫星链路等多网安全接入和融合应用场景需求。建设第一足球网电子政务外网“一机两用”安全管控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隔离要求,规范IP地址使用,落实IP地址分级管理,规范59段和10段IP地址使用,压实地址段使用主体责任,做到事件可定位、能追溯,全面提升云、网、终端、数据、应用防护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2. 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备份、数据溯源、隐私计算的技术能力全面应用。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快全盟密码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密码应用水平。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制定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出台网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评估要求,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风险和事件监督预警、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3. 加强自主创新。支持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创新力度,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牵头部门:盟科技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4. 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加快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自主可控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明确运维主体责任,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直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5. 加强安全评估。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加强对软件功能、算法的审核、运用等监督管理。(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46. 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发展数字服务业。充分利用本地区能源、土地、自然环境等优势,引进社会投资,建设绿能智算中心。依托智算资源,推进AI大模型在文档制作、内容生成、智能交互等方面的应用落地,全面提升行政办公、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大模型在城市治理、安全生产、医疗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围绕智算产业发展本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系统集成运维、网络信息安全服务、数字化咨询服务等数字服务业,鼓励本地区数字化服务企业发展壮大,逐步延伸数字产业链。(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大力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结合本地奇石产业、骆驼产业、沙产业等特色产业,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支持本地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快电商发展创新举措。(牵头部门:盟商务局、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融入全区数字经济大循环,贯彻国家、自治区数据共享、数据交易、数据确权、绿色低碳数据中心等标准,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包容审慎的政策措施,加强数字产业研发创新、投资、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和治理。(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引领数字社会建设

48. 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善愉办”建设应用,推动民生领域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实现政务服务、草原奖补年检、电子医保、体检报告、违章查询等各类服务通查通用,拓展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数字化应用场景。原则上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APP。(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农牧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等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9.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打造宜居、有韧性的智慧城市。(牵头部门:盟住建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0.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村牧区5G、光纤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覆盖面。整合全盟各级涉农涉牧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全盟“农牧业”大数据平台,逐步汇聚农牧业资源统计、土地确权管理、三资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交易、农经统计、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等各级农牧经济管理业务应用及数据,构建盟、旗(区)、苏木(镇)三级互联共享的“互联网+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对接自治区相关平台,实现各级数据互联互通和综合运用,不断提高面向农村牧区、农牧民的信息服务能力。以阿左旗被列为全区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为抓手,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牵头部门:盟工信局、农牧局,责任部门:盟通管办、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51. 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数据产权、数据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数据治理等制度,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措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关键作用,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托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以及第三方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结合全盟特色产业、企业数据资源实际,探索数据交易试点地区建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鼓励市场主体研发数据技术、推进全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通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盟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盟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

各旗(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规划,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将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三)强化考核评估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全盟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重点评估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效能和满意度。

(四)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库,吸收技术、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为项目咨询决策、方案评审、项目采购、项目验收、效果评价等提供智力支持。

(五)提升数字素养

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全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懂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以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深入开展数字化知识和技能学习,提升应用能力。

(六)深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盟级主流媒体平台以及“两微一端”等渠道,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为全面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着力营造全盟上下关注、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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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发〔2024〕21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

关于印发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8日


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内政发〔2024〕12号)要求,结合第一足球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第一足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一足球网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打造五大基地、实施七大工程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统筹推进、整体协同,坚持改革引领、应用驱动,坚持数据赋能、提质增效,坚持制度保障、安全可控,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2562”总体架构,建设完善网络算力、智能中枢2层数字底座,构建 “一屏统览、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通服”5大支撑平台,规划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6大应用领域,打造“善愉办”和“善愉政”2个统一应用端。

到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数字底座共性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充分共享融合,有效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应用,数字政府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运维运营和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管理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第一足球网普惠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在服务全盟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建设,在促进全盟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

1. 加强经济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依托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全盟人口、就业、产业、投资、消费、贸易、园区、口岸等经济领域关键数据的整合治理,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水平,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盟发改委、政数局,责任部门:盟公安局、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6月)

加快推动“智慧口岸”“智慧园区”“智慧物流”以及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商务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应用,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盟商务局、工信局、交通局、财政局、国资委、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 提升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化数字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广泛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企业信用风险数据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数据的有机融合,强化第一足球网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全面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建筑领域、能源领域等行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和数字化监管水平。(责任部门:盟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司法局、住建局、能源局、政数局等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和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数据、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盟发改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升级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指挥系统、电梯安全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和其他市场监管决策支持类应用,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市场主体、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业务,加强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数字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责任部门:盟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等盟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 提高盟域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全盟“互联网+信访”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牵头部门:盟司法局、信访局,责任部门:盟委政法委、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持续拓展“雪亮工程”“智慧边防”等应用场景,融合相关系统数据,深化综治融合平台应用,健全优化社会事件感知发现、数据共享、协同处置、吹哨报到、考核监督的协同化业务办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监管和服务,化解重点领域治理难题和社会矛盾风险。(牵头部门:盟委政法委、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委社工部、盟外事办、信访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推进全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动态感知、精准预警、在线监管、快速处置。(牵头部门:盟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加快推进基层“根数据库”建设及全区“一表通”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基层数据资源综合采集、一表通用、多方共享,切实为基层减负。(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加快建设“善心圆”智慧网格社区平台,整合全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建设“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事件的三降一升。(牵头部门:盟委政法委、社工部,责任部门:盟法院、信访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 建设“善愉办”移动端应用程序,打造全盟统一服务入口,集成政务服务、第一足球网、便民服务等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实现服务“一站汇聚、一键可达”。(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智慧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好办快办易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重点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推动业务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建设内容落地见效。(牵头部门:盟政数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卫健委、教体局、人社局、残联,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6. 推动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归尽归、标准统一”的原则,实现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拓宽应用领域,持续推行“免证办”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 提升“蒙速办”移动端服务能力。拓展“蒙速办”移动端阿拉善分厅应用覆盖范围,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和服务渠道,绘制全盟政务服务全景图,洞察各级政务服务态势,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开发升级相关应用程序,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完备度、便捷度、成熟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 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通达”。通过12345热线高效受理企业群众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诉求,强化主动治理,把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发现在前、解决在前,推动12345热线从“话务中心”向“数据中心”转变,着力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便民服务热线。(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9. 提升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能力。推进基本第一足球网数字化,积极探索“多卡合一”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加强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康、就业、社保、医保、救助、养老、退役军人、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国防动员、工程招投标、向北开放等数字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加强特殊群体服务供给,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责任部门:盟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广电局、交通局、商务局、政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0. 构建全盟“一网统管”体系。系统梳理相关部门、企业职能,优化管理流程,形成标准统一的盟、旗(区)“一网统管”事项,通过数据融合、分析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集统一分拨调度、全过程监督引导、处置综合评价、预案管理、资源调配等于一体的日常闭环管理和应急联动指挥机制。根据自治区“一网统管”建设规范,建设全盟“一网统管”平台,与自治区“一网统管”平台进行对接。(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盟住建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创新,深化各地区各部门“一网统管”应用专题建设,提升辅助决策能力。(牵头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1. 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基础数据服务能力,实现污染源企业、第三方监测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在线动态管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平。(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2. 提升自然资源开发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督系统,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水平。加强森林草原碳汇监测系统和林长制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提升全区林长制业务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检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加强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数字化交易平台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建设水环境动态数据库与水域污染监管信息管理平台,以黄河、黑河等水域为重点,加强对全盟水资源监测预警分析。(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3. 提升交通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域交通态势“一网统管”,汇聚交通服务数据资源,强化监测预警感知建设,促进全域交通基础设施整体态势感知,打造基于流量、警情、拥堵、事故、违法的多维度态势感知体系,为交通组织、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等全方位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牵头部门:盟交通局、公安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 提升森林防火数字化水平。提高全盟森林防火数字化水平,提升林草生态感知能力,建设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和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完善全盟森林防火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盟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提供定量、高效、精准的智能化服务。(牵头部门:盟林草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5. 提升一体化行政执行能力。建设“善愉政”移动端应用程序,统一政府内部管理应用入口,集成现有各类应用,新建应用模块全部基于“善愉政”开发,实现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实时在线、一键通达、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蒙政通”全区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和电子政务内网OA第一足球网平台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构建全盟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牵头部门:盟行署办、盟委保密机要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6. 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水平。建设全盟数字档案管理平台、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数字档案服务平台。强化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推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政务服务等领域业务流程、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开发电子文件归档功能,推进电子发票、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牵头部门:盟档案史志馆,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7. 提升行政监督水平。强化“互联网+督查”应用模式,加快推动第一足球网政务效能督办平台应用,融合利用行政权力运行和督查过程中产生沉淀的数据,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预警等应用场景,有效破解政府运行“三多三少三慢”和工作作风“慢、粗、虚”等难题。(牵头部门:盟行署办、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8. 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完善全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辅助监测技术,加强信息发布事前校验、事后纠错。(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部门:盟委保密机要局、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 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积极构建全盟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政数局、融媒体中心,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0. 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优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统一知识问答库,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制度

21. 建立数字政府项目管理机制。出台《第一足球网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决策、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统筹盟、旗(区)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强化对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规范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明确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统筹、财政部门保障运维经费、业务部门推广使用的运维职责范围,推行运维资金“扎口”管理,建立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运维服务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财政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2.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和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总结全盟数字政府建设经验成果,上升固化为相关制度规范。(牵头部门:盟司法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3. 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根据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结合实际需要,探索本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为全盟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提供标准化保障。(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 完善审管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审批监管协同制度,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综合监管能力。(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25. 落实数据管理责任。各级政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管理,各旗(区)、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采集、治理、校核、更新、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管理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 强化政务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提供政务数据服务门户、数据目录、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供需对接、数据治理、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服务功能,对接自治区政务大数据平台,畅通国建、区建系统数据回流和数据直达通道。建设标准统一的人口、法人、经济治理、公共信用信息、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六大基础数据库,按照“一应用一数仓”要求,建设各类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数据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7. 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各级政务数据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数据的数量、质量以及更新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清单目录管理机制。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管理和更新机制,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清单化管理。(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9. 提升数据共享水平。充分利用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受理共享申请并提供服务,形成覆盖盟、旗(区)两级的全盟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动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数据按需共享。(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依托全盟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盟级自建系统数据向上汇聚和自治区部门垂建系统数据向下回流,形成数据流转处置闭环。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提高数据共享实效。(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 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能力。加快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全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编制全盟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目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1. 推进数据融合应用。落实自治区关于公共数据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公共数据依法依规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平台支撑能力

32. 完善全盟政务云平台体系。整合各级各类政务云资源,扩展升级多元异构算力、分布式存储、信创环境、本地数据和系统灾备等云服务,提升云资源统一纳管和弹性调度能力,满足基于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系统开发需求以及软硬件自主可控和数据安全要求。(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快各旗(区)、各部门自建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新建业务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原则上各旗(区)、各部门不再新建机房、不单独采购硬件和基础软件,不再安排相关建设运维资金,原有自建机房撤销或作为网络设备间使用。(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财政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3. 完善政务云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云资源统筹建设和分级使用、云资源动态调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云服务质量考核等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政务云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云服务质量和云资源使用效率。(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4. 构建集约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优化电子政务外网架构,规范互联网出口,分离终端用户上网和业务应用出口。建设全盟电子政务外网网管平台,实现对各级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统一监测,完成与自治区网管平台对接。按需扩大电子政务外网骨干带宽、增加相关设施设备,提高政务视频资源共享应用和融合通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IPv6应用整体部署,制定政务外网IPv6推广应用计划,加快IPv4、IPv6双栈应用,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带宽弹性调整等试点应用。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各级政务部门横向全面覆盖,按需接入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银保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专网、VPN、移动通信网络等灵活接入方式向基层末端延伸。建设盟级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域名系统,完成与自治区公共域名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区业务系统的域名访问。(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5. 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按照网络互通、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安全可管的原则,以实际业务应用为牵引,推进各类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或融合互通,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全面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6. 加强数字化共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设技术中台,构建集成AI算法、城市信息模型、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图像识别解析、融合通信、区块链等功能的应用支撑平台以及微服务、低代码开发等PaaS平台服务,提升视图智能分析、语音识别、智能问答、信息快速传递、突发事件决策、信息溯源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应用系统设计、开发、运维效率,降低开发成本。建设时空信息中台,整合各类时空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时空数据管理服务引擎,为智慧城市、一网统管以及城市管理、环保、水利、气象、农牧、交通等行业应用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支撑,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时空信息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加强数字化共性支撑平台应用。推进统一身份认证、数字档案资源、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统一公共支付、信用信息第一足球网、空间地理信息、电子印章等全区统建的共性应用支撑平台与各部门自建系统按需对接,提高系统集约化建设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加强安全保障

37.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8.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公共数据被篡改、泄露和滥用。落实国家《规范企业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9. 落实国家涉密系统分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大对涉密网络和涉密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密系统分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牵头部门:盟委保密机要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 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牵头部门:盟公安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 构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情报共享和应急联动,加强互联网出口、Web应用安全监测。建设完善政务云安全资源池,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云内部各应用系统安全策略、访问权限,加强边界安全防护,限制非正常跨域访问,建设非法外联监测平台,限制违规外联,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同治理能力。基于国密算法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满足政务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北斗卫星链路等多网安全接入和融合应用场景需求。建设第一足球网电子政务外网“一机两用”安全管控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隔离要求,规范IP地址使用,落实IP地址分级管理,规范59段和10段IP地址使用,压实地址段使用主体责任,做到事件可定位、能追溯,全面提升云、网、终端、数据、应用防护水平。(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2. 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备份、数据溯源、隐私计算的技术能力全面应用。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快全盟密码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密码应用水平。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制定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出台网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评估要求,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风险和事件监督预警、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3. 加强自主创新。支持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创新力度,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牵头部门:盟科技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4. 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加快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自主可控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明确运维主体责任,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直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5. 加强安全评估。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加强对软件功能、算法的审核、运用等监督管理。(牵头部门:盟委网信办、盟公安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46. 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发展数字服务业。充分利用本地区能源、土地、自然环境等优势,引进社会投资,建设绿能智算中心。依托智算资源,推进AI大模型在文档制作、内容生成、智能交互等方面的应用落地,全面提升行政办公、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大模型在城市治理、安全生产、医疗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围绕智算产业发展本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系统集成运维、网络信息安全服务、数字化咨询服务等数字服务业,鼓励本地区数字化服务企业发展壮大,逐步延伸数字产业链。(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大力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结合本地奇石产业、骆驼产业、沙产业等特色产业,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支持本地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快电商发展创新举措。(牵头部门:盟商务局、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融入全区数字经济大循环,贯彻国家、自治区数据共享、数据交易、数据确权、绿色低碳数据中心等标准,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包容审慎的政策措施,加强数字产业研发创新、投资、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和治理。(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引领数字社会建设

48. 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善愉办”建设应用,推动民生领域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实现政务服务、草原奖补年检、电子医保、体检报告、违章查询等各类服务通查通用,拓展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数字化应用场景。原则上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APP。(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农牧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等盟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9.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打造宜居、有韧性的智慧城市。(牵头部门:盟住建局,责任部门:盟政数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0.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牧区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村牧区5G、光纤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覆盖面。整合全盟各级涉农涉牧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全盟“农牧业”大数据平台,逐步汇聚农牧业资源统计、土地确权管理、三资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交易、农经统计、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等各级农牧经济管理业务应用及数据,构建盟、旗(区)、苏木(镇)三级互联共享的“互联网+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对接自治区相关平台,实现各级数据互联互通和综合运用,不断提高面向农村牧区、农牧民的信息服务能力。以阿左旗被列为全区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为抓手,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牵头部门:盟工信局、农牧局,责任部门:盟通管办、政数局、各旗(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51. 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数据产权、数据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数据治理等制度,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措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关键作用,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托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以及第三方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结合全盟特色产业、企业数据资源实际,探索数据交易试点地区建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鼓励市场主体研发数据技术、推进全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通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牵头部门:盟政数局,责任部门:盟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盟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盟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

各旗(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规划,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将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三)强化考核评估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全盟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重点评估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效能和满意度。

(四)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第一足球网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库,吸收技术、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为项目咨询决策、方案评审、项目采购、项目验收、效果评价等提供智力支持。

(五)提升数字素养

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全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懂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以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深入开展数字化知识和技能学习,提升应用能力。

(六)深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盟级主流媒体平台以及“两微一端”等渠道,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为全面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着力营造全盟上下关注、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