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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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署办发〔2024〕37号
第一足球网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第一足球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5日
第一足球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足球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1号)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健康阿拉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结合第一足球网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
依托区内外优质医疗医学资源,采取设置名医工作室、医师多点执业、专家长期派驻、组团式支援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优质管理和教学科研等下沉,巩固和提升“平台型医院”建设规模与层次。积极推进第一足球网中心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进一步提升第一足球网蒙医医院三级甲等民族专科医院内涵建设。推进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盟培育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包括中医(蒙医)〕不少于2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不少于3个,盟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不少于8个。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全盟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3项,每年新增住院病种1个以上,每年外派进修学习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占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上,年度外转患者人次占医院住院总人次的比例逐年下降,并维持在合理区间。(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突出旗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
推进旗级医院〔含中医(蒙医)医院,下同〕提档升级,实施旗级综合医院、旗级中医(蒙医)医院、旗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行动。“十四五”期间推动全盟各旗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国家、自治区旗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多发病、常见病诊疗中心”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旗级医院学科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和建设旗级医院的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多发病常见病诊治能力及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院前医疗急诊急救服务能力,降低旗域外转诊率,提高旗域内就诊率。以“医联体+”为切入点,通过盟级三级医院专科共建、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与项目协作等联合办医形式,加强旗(区)医院临床薄弱专科和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实施京蒙对口帮扶项目,落实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旗级医院任务,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对口帮扶额济纳旗人民医院,乌海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阿右旗人民医院,第一足球网中心医院对口帮扶阿拉善左旗吉兰泰医院,第一足球网蒙医医院对口帮扶额济纳旗蒙医医院内涵建设。加强金昌市人民医院与阿右旗人民医院的跨区域合作,切实提高阿右旗人民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目标,以新服务项目和管理项目的自主开展为考核标准,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能力提档升级活动,不断在功能任务、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方面加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强化政府支持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责任,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规划和配置,建设中心嘎查村卫生室。进一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对人口较少的嘎查村,采取固定+流动的服务模式,由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邻(联)嘎查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人口不足500人、地域邻近的行政嘎查村,可与邻近行政嘎查村联办卫生室。对医疗卫生人员不足的嘎查村卫生室,由医共体总医院分院向嘎查村卫生室派驻医生。由苏木镇转为街道的地区,原则上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设置嘎查村卫生室。(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盟级重大疫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明确和落实医疗机构的重大疫情救治职责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布局重大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设置,实施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全盟传染病定点医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将阿左旗中医蒙医医院、阿右旗蒙医医院、额济纳旗蒙医医院建设为可快速转化的重大疫情救治后备医院。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室、隔离留观床位和紧急救援后备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持续加强标准化重症资源配置。推进实施阿盟中心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和额济纳旗人民医院、阿拉善高新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夯实疾控工作基础,提升防控、信息分析、检验检测和科研能力,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大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促进、妇幼保健、职业卫生、采供血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健全完善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加快补齐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完善疫情监测哨点布局,完善监测预警制度,按照信息互通、医防融合、系统集成、分级预警的原则,重点在拓展监测渠道、完善体制机制、规范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高效运行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切实提高重大疫情,特别是新发突发传染病早发现、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区域协同和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责任单位: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
依托区内外优质医疗医学资源,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通过第一足球网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第一足球网蒙医医院医疗集团运行架构,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推动构建适合阿拉善地区实际的分级诊疗体系和医疗联合体形式,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在农村牧区以旗域为单位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由旗级医院牵头,其他旗级医疗卫生机构及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力争实行旗、苏木镇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耗材、信息系统、绩效考核等统筹管理,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将政府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财务、业务、绩效考评等统一管理。(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七、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要求,实施中医药(蒙医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打造1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1个中医(蒙医)互联网医院,强化中(蒙)西医联合诊疗,推广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强化盟、旗级中医(蒙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蒙医)科室设置和基础建设,强化以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进旗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蒙医)科全覆盖、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全覆盖。支持中医(蒙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组建基层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健康服务综合体,全面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整体服务水平。继续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支持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建设2个国家中医(蒙医)优势专科、二级中医(蒙医)医院建设4个自治区级中医(蒙医)重点专科。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打造6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支持中医(蒙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打造区域制剂中心,推动中药(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八、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全盟接续性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政策措施。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的服务链,通过支持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床位转型为护理和康复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等方式,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供给。聚焦“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照护服务需求,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质化管理,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质控体系建设。盟蒙医医院加强与第一足球网国际蒙医医院和自治区中医蒙医研究院的沟通协作,拟建设一个区域蒙医康复中心。依托第一足球网中心医院,通过医联体形式,健全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九、促进医养结合。
落实好自治区卫健等部门印发的《第一足球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建立健康管理、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以及养老照护服务之间无缝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在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提供助医等方便可及的居家医养康养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入户关怀行动”,提供上门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全面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帮助更多老年人跨越就医“数字鸿沟”。提升老年疾病诊治能力,到2025年,力争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100%。(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健全家庭医生制度。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积极落实“六个拓展”,扩大服务供给,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和服务结果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进一步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健全和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以各医院章程为统领,规范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二、健全防治结合制度。
健全和完善防治结合政策体系,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疾控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落实三十三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深度协作,建立完善疾控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机制,推进慢性病的防、治、管整体发展。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深入开展健康阿拉善行动,引导相关部门及社区、家庭和个人履行各自健康责任。(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三、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
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统一管理模式。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动态编制岗位责任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健全旗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招聘单元,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加强旗域卫生人才一体化,由旗(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地区实际,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统筹调配旗域内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深化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健全符合基层卫生人才特点的职称晋升系列和评审标准。实行累计在苏木镇卫生院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吸引力。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网报、网审、网评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盟委编办,盟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照《第一足球网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阿署人社发〔2023〕10号),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与公立医院公益性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体现劳动技术价值和公益属性。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国家相应津贴补贴制度。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责任单位: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政府投入机制。
健全基层卫生投入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研究建立结构合理的政府投入机制,健全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补偿办法和债务化解与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并落实已经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等全盟卫生健康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补偿政策,将公共卫生事业投入适度向基层公共卫生、疾控机构和边境苏木地区结构性倾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政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编制和政府投入、设备集中采购及监管衔接机制。(责任单位:盟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服务购买机制。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建立常态化价格调整预期效果评估机制,强化公立医院运行、次均医疗费用增幅、医疗收入结构变化和医保基金运行等指标监测和分析。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覆盖所有符合条件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健全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开展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居家远程医疗和监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支付政策。(责任单位:盟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
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牧区和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实施“万名医护下基层”项目,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及确有专长的医师(含在职医师、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特色科室(门诊)。激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药师队伍建设力度,按规定配备临床药师。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和中(蒙)西医结合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名老中医(蒙医)、老药工等传承工作室建设。完善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内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可以通过人才预约引进、专项引才、校园引才等“绿色通道”形式,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聘用。(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
实施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工程,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50%以上的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强化乡村传染病管理和社区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将其纳入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九、提高医疗卫生科研技术水平。
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大力度推进研究型医院和研究型病房建设。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作用,完善盟内外合作共享机制,合理摆布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一轮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学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在原有的临床内科、外科、妇产、儿保,临床检验、临床电生理、急救医学、临床药事、护理、医院感染管理、采供血、病案管理、呼吸医学、麻醉学等2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制定相关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及考核方案,负责全盟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工作。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促进服务连续性,持续推进“假日门诊”“弹性门诊”和“预住院”服务,探索设立“夜间门诊”,指导协助患者转诊。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医疗纠纷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快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调度机制和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依托盟级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实现与自治区平台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横向完成与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三、加强综合监管。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建设。
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健全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盟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